涉誤導警員判囚上訴今判決 林子健強調「我無講過大話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4/02 14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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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成員林子健。(陳永康攝)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於2017年8月召開記者會聲稱於旺角街頭遭國安人員擄走,並遭毆打及以釘書機釘大腿,其後被控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,經審訊後,林於被裁定罪名成立,被判囚5個月。林早前向高院就定罪提出上訴,今(2日)午到高院聽取判決,他進庭前,提到對案件的信心,來自於「我無講過大話」,又提到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對他講過「有無事,好在乎法官有無智慧,同埋勇氣。」

林子健於今午1時45分到達法院,他接受記者提問時,提及日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對他講過的說話,「我(林)有無事,好在乎法官有無智慧,同埋勇氣。」,林指自己的信心來自於「我無講過大話」,又提到上訴時法官亦指出案件倚賴推論,林認為案件「無真憑實據」,受法官主觀意志影響。

林子健於2017年8月在記招上聲稱自己在油麻地遭國安人擄走,雙腳更被人釘上21口釘書釘,但其後林被控明知地虛報有人犯罪,案件經審訊後,林於2019年3月被裁定罪成,被判囚5個月。裁判官斥林子健自編自導自演及有計劃行事。

記者:王仁昌